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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52章 科举考试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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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从何来?俸禄不足,当用权也。
二曰高官有势。
独立孤行,风雨摧之;群木成林,遮风蔽雨。一品大员,孤立难为;七品小吏,风生水起。此乃势之厉害也。
身居高官,须有人追捧,结党营私,方显权势。买爵鬻官,既受来财,又换心腹。老母寿辰,儿孙出生,百官恭贺,既受来财,更显身势。
高官往来,你赠我送,喝酒吃肉,交情弥厚;你帮我忙,我解你难,人情愈坚;权钱交易,权可生财,势可生财。
三曰高官有后。
儿女乃父母之血肉,宠爱儿女,无可厚非。然则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。创立家业,造福儿女,惠及子孙。
当官掌权,收敛钱财,造屋修院,广置田地。以保后人衣食无忧,住有所需,方可撒手人寰,放心而去。
四曰聚财有瘾。
君不见,多少高官为政者,雁过拔毛;
君不见,多少高官道消者,库存万金;
君不见,多少高官者,身前粗茶淡饭,死后黄金万两。
爱财如命,视钱为子,腰缠万贯,死亦称心。
廉者,广兼也。不止廉财,更有廉政、廉身、廉心、廉民。
廉财者,视金钱如粪土;廉政者,视家国如泰山;廉身者,重功名而轻利;廉行者,过往而不贪;廉民者,视百姓如父母。
爱财者,人之本性;昌廉者,重在其行。
一曰上有其行。君王所好,百官趋之;君王勤政,百官敬业;君王廉身,百官效行;君王爱民,百官厚德。
二曰有法可依。有法度便约其行,无法度身形俱散。法乃廉洁之根本。
建章立制,依法定规。治民先治吏,吏清则民安。治吏先治官,官正则吏廉。
其一,不设丞相。设置丞相,总揽事务,上可使君王易生懒情之心,下易使朝权集中而结党营私。九部为首,各负其责,权力分散,相互监督。
其二,分设两司,与九部平级。监察司负责百官监督,大理司负责审判案件,刑部负责判案执法,掌官百狱。凡三品以上大员,三堂会审,以定其罪。
其三,禁止一夫多妻制。一夫多妻,易致生活腐化,贪图亨乐,失进取之心。且子孙甚多,家大业大,一人俸禄,无以为继,铤而走险,收贿钱物。
其四,严格生辰寿宴。从政者应谨记初心,为国为民,性情高雅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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